【首案说法】“直播打赏”之平台权益保护篇(三)-亚博188网站
编者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已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作为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民法典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被誉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民法典聚焦现实社会的热点、难点,内容丰富鲜活,每一个条文都关乎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和我们每个人的衣食住行,规范了各类民事主体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从基本原则到具体法条、从公民权利到市场经济、从私人生活到人格权利、从出生到死亡,民法典影响着我们每个人的生活。
为了让读者进一步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新变化,我们特地开设了【首案说法】栏目,邀请到北京京师(合肥)律师事务所主任朱政律师。他将结合民法典并以各地刚刚审判的第一案为例,为大家进行细致地解读。
一、案件回顾
2020年11月起,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对腾讯控股有限公司申报的虎牙公司(于2017年3月在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与斗鱼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于2018年1月在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纳斯达克上市)合并案,依法进行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市场监管总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全面分析评估参与集中的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及其对市场的控制力、市场集中度、集中对市场进入和技术进步的影响、集中对消费者和其他有关经营者的影响等因素,以及腾讯公司提出的附加限制性承诺方案的有效性。审查过程中,市场监管总局还广泛征求有关政府部门、行业协会、专家学者、同业竞争者及下游客户意见,并多次听取了腾讯公司陈述的意见。
市场监管总局经审查查明:本案相关市场为中国境内网络游戏运营服务市场和游戏直播市场。腾讯公司在上游网络游戏运营服务市场份额超过40%,排名第一;虎牙公司和斗鱼公司在下游游戏直播市场份额分别超过40%和30%,排名为第一、第二,合计超过70%。目前,腾讯公司已经具有对虎牙公司的单独控制权和对斗鱼公司的共同控制权。如虎牙公司与斗鱼公司合并,将使腾讯公司单独控制合并后的实体,进一步强化腾讯公司在游戏直播市场的支配地位,同时使腾讯公司有能力和动机在上下游市场实施闭环管理和双向纵向封锁,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的效果,不利于市场公平竞争、可能减损消费者利益,也不利于网络游戏和游戏直播市场规范健康持续发展。经评估,腾讯公司提出的附加限制性条件承诺方案不能有效解决前述竞争关注。
2021年7月10日,市场监管总局决定,根据《反垄断法》第二十八条和《经营者集中审查暂行规定》第三十五条的规定,禁止此项经营者集中,并发布《关于禁止虎牙公司与斗鱼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合并案反垄断审查决定的公告》。
二、法律解读
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和广泛普及,直播平台作为一种新型商业模式和企业组织架构应运而生,建立起辐射多产业、多地域、多链条的大型“生态系统”。权威数据显示,2020年中国在线直播用户规模达到5.87亿人,预计在2021年和2022年将分别涨至6.35亿人和6.60亿人。然而,直播平台在规模化的同时,其法律风险也逐步升高,笔者曾站在直播平台的角度,就“打赏”领域的法律风险,撰写了《“直播打赏”之平台权益保护篇(一)》《“直播打赏”之平台权益保护篇(二)》。本案作为互联网直播行业第一起被禁止的投资并购案,更将给飞速发展的直播平台敲响行政监管的“警钟”
笔者统计了目前各大直播平台的直播内容,大致可分为游戏电竞、电子商务、文化社交、体育赛事等几大类别,直播平台从2015年底起开始,经历了几年的粗犷式发展。自2021年开始,行政监管部门开始逐步加强对互联网企业垄断,特别是直播平台垄断的监管,出台各类文件规章用以加强对平台“二选一”、“算法共谋”等垄断行为的处罚力度,近期还相继发生了二十余起因违反经营者集中被行政处罚的案件。相比传统的垄断行为,平台经营者垄断行为的形式更多、影响更大,其垄断行为既包括协议垄断、经营者集中,也包括数据垄断和实际控制人垄断。目前,我国直播平台的幕后投资者,多来自于少数互联网巨头,一旦他们采用上述的垄断方式控制市场,或者通过企业实际控制人制造关联交易,实现利益的相互输送,那么将严重制约我国互联网直播平台的健康发展。
《反垄断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经营者集中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应当作出禁止经营者集中的决定。但是,经营者能够证明该集中对竞争产生的有利影响明显大于不利影响,或者符合社会公共利益的,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可以作出对经营者集中不予禁止的决定。”为了加强对平台经济的反垄断管控,指导企业合规经营,2021年2月,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发布《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为预防和制止平台经济领域垄断行为,保护市场公平竞争,促进平台经济规范有序创新健康发展,维护消费者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指明方向。
三、律师提醒
直播平台由于其独特的市场属性,垄断行为形式更加多样、更具隐蔽性,监管层面的关注度也相对更高。
对于平台而言,对内,要强化对反垄断的重视程度,准确把控国家政策的监管尺度,结合行业实践,积极调整业务模式。直播平台应定期开展合规自查,评估自身市场地位,严禁利用技术手段、平台规则和数据、算法等实施垄断协议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同时,直播平台要处理好与主播和其他服务商之间的关系,不得向他们收取不合规的入驻费、服务费等费用。
对外,一方面平台应当谨慎将游戏直播权、赛事直播权完全归于平台自身的行为,避免出现“直播垄断”;另一方面,应强化对平台公司股权架构的把控,防范部分互联网巨头对多个直播平台同时享有控制权。同时,警惕直播平台之间的“烧钱大战”,杜绝流量造假、人气造假,通过加强多元内容化布局,树立独特的品牌化效应进而留住用户,维护直播市场的合法经营秩序。
作者简介:朱政,执业律师,北京京师(合肥)律师事务所主任,国家高级经济师。现任安徽省律师协会常务理事、纪律委员会常务副主任,最高人民检察院和省级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案件咨询专家,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公司法专业委员会委员,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安徽省司法厅确定的安徽律师调解员,安徽省商会调解员,安徽省《民法典》讲师团成员。